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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不宜多做B超检查
作者:小蜜蜂 发布日期:2016-02-22 14:06

    但育龄期妇女,特别是孕妇,其卵子、胚胎或胎儿对放射线高度敏感,即使是明显低于正常人可以耐受的放射剂量,也会造成母体和胎儿的损害。所以,孕妇应该避免进行放射检查。若确实需要进行放射检查,则应严格控制放射次数,并严格控制检查范围(病变部位),身体的其余部分尤其是胚胎或胎儿等敏感部位,均应用铅橡皮遮盖。
    B超应用于临床已近40年了,B招检查的安全性已得到肯定。理论上,高强度的超声波通过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,可能会对组织产生损伤,但事实医学上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,低于94毫瓦/厘米3,对胎儿是没有危险的,直至目前,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。目前,多数专家认为B超是安全的,但也有少数专家指出,8超是一种高强度脉冲超声波,有很强的穿透力,对处于敏感期的胚胎和胎儿也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反应。有些国外专家根据实验证明,能影响将来卵巢所承担的生育和调节月经的功能。所以孕早期尽量不做或少做B超为好。
    正常的妊娠B超检查不应超过3次。第一次8超检查时间最好安排在孕1 8~20周,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,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。因为这~阶段测得的多项胎儿B超指标误差较小,便于核对孕龄。
 
    ◆第二次8超检查时间最好安排在孕28~30/吉l。此时做8超的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,是否有体表畸形,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了解。
    ◆最后一次B超检查最好安排在孕37~40周,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、胎儿大小、胎盘成熟度、有无脐带缠颈等,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。上i 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
    一般认为,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要做8超检查,尤其在怀孕早期要尽量避免做8超检查。
    不过特殊情况例外,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流血者,需做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、能否继续妊娠、有无异常妊娠等。孕2月以内,若做8超检查过多,会使胚胎细胞分裂和胎儿脑部发育受到影响。
    B超安全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~6个月以后,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披小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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